山西:中小企业开拓拉美、非洲市场将获财政支持
本报11月8日讯 (记者 兰玲)今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了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省财政厅与省商务厅联合制定《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我省中小企业如果面向拉美、非洲、中东、东欧、东南亚和中亚等新兴国际市场拓展业务,将获得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优先支持。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是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用于支持省内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各项业务活动的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企业境外展览会;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各类产品的认证;国际市场宣传推介、国际市场考察、企业培训、境外投(议)标、电子商务;境外专利申请、境外广告和商标注册、境外收购技术和品牌等。
此外,此项资金还支持中小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活动。
中小企业独立开拓国际市场的项目为企业项目,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项目为团体项目。其中,申请企业项目的中小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在省内注册,依法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的,或依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以及依法取得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上年度(或本年度)海关统计进出口额在4500万美元以下;具有从事国际市场开拓的专业人员,对开拓国际市场有明确的工作安排和市场开拓计划。
申请团体项目的项目组织单位应为,在省内依法登记或注册、经管理部门审核具有组织全省、行业或市(县、区)中小企业赴境外参加经济贸易展览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