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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力推中小企业集合债破解融资困局



  我省沈阳、大连两市目前都在积极筹备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试图破解两市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其实,早在2008年6月,我省就已下发了有关征集参与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通知,并对第一批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作了相关情况说明。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如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推动发展中小企业金融债券市场,让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成为事关我省经济发展全局的问题。

  新生事物的出现会波折起伏,但却总会不断前行。

  原定于2008年11月发行的大连市中小企业集合债,被延推两个月后,1月20日,大连市经委中小企业处李处长向记者透露,近期,大连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将发行。

  无独有偶,在最近举行的沈阳银政企项目对接会上,沈阳相关部门也向外界公开宣布,沈阳市政府正在筹备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向居民、机构等募集资金,为信用资质好的中小企业募集资金,以帮助这些中小企业渡过资金难关。

  沈阳、大连两市的一系列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行动,得到省中小企业厅的肯定,还将在全省推行。 1月19日,省中小企业厅融资担保处处长王怡爽告诉记者,当前实体经济面临着的困境,让中小企业成为被冲击最大的一部分经济体,金融债券服务于中小企业成为重中之重。省中小企业厅将积极与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合作,组织我省一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申报发行辽宁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不遗余力地推动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发行,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两市力推中小企业集合债操作

  中小企业集合债是由一个机构作为牵头人,几家企业一起联合申请发行债券,是企业债的一种,目的是降低单一企业因信用不足等面临的“融资门槛”。

  据了解,早在2008年3月,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开始与省政府和大连市政府接触,探讨推动我省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的合作。其时,这项工作得到了大连市政府的热烈回应。大连市政府专门成立领导协调小组,市长亲自挂帅担任组长,市经委、金融办以及中小企业局的一把手都是成员。大连当地的70多家中小企业对集合债寄予厚望,纷纷报名参与发行计划,在层层筛选的基础上,大连选出15家企业进入发行人序列。这些中小企业都是规模合适,对预期的偿债能力有保障的企业。

  日前沈阳市也对外公布将筹备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该中短期中小企业集合债由信托公司发起信托计划,所发行的信托产品由政府财政资金、社会资金等共同认购。所募集的信托资金以信托方式投向能体现政府扶持意愿,符合担保、信托条件,符合特定行业或区域经济发展条件的中小企业。

  沈阳市中小企业集合债一是通过国家审批,为企业发行3-5年的中长期中小企业集合债,企业直接面向金融机构和社会融资;二是通过信托融资贷款形式,为企业发行1-2年的中短期中小企业集合债,以政府资金为引导,吸引社会资金有效参与。该债券首期规模为3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2年,债券利率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享受信托债贷款的中小企业需具备的条件:注册地在沈阳市;成立两年以上,经营稳定、年度盈利;资产负债率低于85%;上年度销售额300万元以上;企业和实际控制人在沈阳有相应的资产;企业及主要经营者无不良信用记录。

  我省中小企业集合债的方案要求

  与沈阳、大连两市筹备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的行动一致的是,早在2008年6月19日,我省就下发了《关于征集辽宁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企业的通知》,力图将实力弱、资信评级较低,发行额度达不到要求的各个中小企业集合起来,抱团打开中小企业进入企业债券市场的大门,试图突破中小企业融资瓶颈,从而开辟一条崭新的市场化道路。

  省中小企业厅融资担保处王处长向记者介绍,其通知里已经表明,我省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发行将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冠名、统一评级、统一担保、分别负债的形式,申报发行工作由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作为总牵头人,负责组织和安排前期筹备、项目文件制作、项目报批、项目发行、后期监管等工作;省中小企业厅负责组织、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发行,与省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推进等工作。

  当时,对于集合债的拟发行时间规模都有明确的要求,票面利率为市场利率,低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而且对发行成本和费用都已经测算控制在发债规模的1.3%之内。第三方担保机构确定为辽宁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和联合创业担保有限公司,还有工行等发行拟参与机构。

  对于参与我省中小企业集合债发行企业的初选条件也有明确的财务要求,比如,企业独立法人,连续三年盈利;企业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等。参与的企业仍将偏向于所属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最好是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对于通过集合债募集来的资金使用明确规定,对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使用与收购产权(股权)使用的比例,用于调整债务结构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比例也有相关说明。

  全力推动集合债突破融资难

  作为新生事物,大连市所做的中小企业集合债波折颇多。

  由于2008年8月开始,国家部委职能划分的原因,国家发改委审批非上市公司的债券发行事宜,上市公司发行债券归证监会审批。发改委财经司建议列入大连中小企业集合债发行人序列里的上市公司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退出大连市此次集合债券发行人序列。中小企业协会已经协调中介机构同意退还公司前期已经支付的各项费用,并已划回至公司账户。此是一波。

  此后,又因2008年下半年利率一直波动的原因,致使票面的市场利率的确定一直处在不确定的状态中,大连市中小企业集合债一再推迟发行时间。但目前,大连市有关方面已经表示,近期内将推出中小企业集合债。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退出中小企业集合债发行人序列后,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人士表明,尽管现在中小企业集合债发行中遇到了一些问题,发行中小企业债的力度不会减弱。

  近年来的数据显示,我省上百万户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我省经济中最活跃的经济成分之一,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显著,但融资难已成为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问题。特别是近年来,能源、粮食和劳动力价格的不断上涨,进一步加大了中小企业成本支出,使本来就捉襟见肘的中小企业资金越发困难。

  2004年国家颁布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鼓励中小企业发行债券进行融资。 2007年以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已批准发行了3.7亿元“北京中关村高新技术中小企业集合债”和10亿元 “深圳市中小企业集合债”,成功地打开了中小企业进入企业债券市场的大门。目前,经济出现下滑的势头,如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就成为事关我省经济发展全局的大问题。在实体经济遇到前所未有困境时,国家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把发行企业债券作为重要的公共应急政策,先是去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金融30条”中提出,要稳步发展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开展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试点;紧接着,央行在今年的年度工作会议上,也提出了要继续开展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试点,研究在银行间市场推出高收益债券和中小企业集合债。

  1月9日,央行新年第1号公告显示,央行取消了银行间债券不低于5亿元发行规模的下限限制。分析人士认为,此举降低了发行债券的门槛,有望为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打开通道,从而满足目前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我省也正在筹备十三个市的中小企业集合债。种种迹象表明,以扶持中小企业破解融资困局为目标的中小企业集合债将继续扩大发展下去。

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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