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办中小企业可试生产一年
10月27日讯 青岛市出台关于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共20条,从政务环境、市场环境、融资环境、创业环境和政策环境5个方面入手,解决中小企业发展的“创业难、融资难、治费难、政务环境差”等问题。
降低中小企业的创业门槛,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意见》首次提出试营业制度和试生产制度,个体经营业户可申请试营业,免费获得6个月的营业执照,6个月后可换发正式营业执照;新办企业提出申请经备案后,也可试生产一年。
加大资金投入,包括信贷资金投入和财政资金投入。青岛市探索建立政府以参资入股等方式支持担保业发展的进入退出机制,鼓励民间资本、社会资金发起设立面向中小企业的担保机构,提出对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的公司按不超过新增担保额的1.5%给予鼓励补偿,对单笔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的私募基金和风险投资机构奖励10万元等奖励措施。据了解,2008年11月至2009年9月,青岛市委市政府将拿出1亿元财政资金,主要用于融资、服务平台和高成长型的中小企业扶持。
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主要是从政务环境着手,从规范行政审批和检查、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杜绝各类检查评比等阻碍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务环境问题。对四类中小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包括高成长型、出口型、粗放型和公共服务平台。
来源:大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