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专项资金助推中小企业发展
对"三项计划"扶持项目采取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方式
山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近日启动,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联合山东省财政厅将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风险补贴和事后补贴方式,重点支持中小企业"三项计划"、信用担保和服务体系建设。
根据要求,此次申报工作将具体重点支持列入小企业培育计划、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和特色产业提升计划的成长型中小企业的结构调整、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困难行业建设和增加就业岗位的建设项目。重点扶持业绩突出的担保机构做优做强和中小企业助贷机构建设;扶持中小企业培训机构、中小企业信息网络、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和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机构建设。
据介绍,申报企业和机构必须符合专项资金扶持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并依法设立两年以上。其中中小企业"三项计划"扶持项目中,申报企业必须是列入山东省小企业培育计划、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和特色产业提升计划的中小企业。对山东省认定的节能减排典型企业、信息化示范培育企业和重点产业集群内的成长型中小企业优先支持。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和中小企业助贷机构补助项目中,扶持对象是山东省确定的规范型担保机构、规范提升担保机构和中小企业助贷机构。对风险控制好、制度建设全面、担保业务量大,为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贷款担保服务优良的担保机构给予优先扶持。
在资金支持方式和额度方面,按照有关规定,"三项计划"扶持项目采取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方式。无偿资助项目的资助额不超过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6%和企业已投入的自有资金总额。贷款贴息项目的贴息期限不超过两年。无偿资助和贴息额一般不超过50万元。
担保机构和助贷机构扶持项目采取风险补贴方式。对担保机构按不超过上年累计中小企业担保额0.2%的比例给予风险补贴,用于弥补代偿损失,剩余部分可用于增加担保机构风险准备金。对中小企业助贷机构按不超过本年度助贷中小企业贷款额度0.5%的比例给予补贴,用于增加助贷机构风险准备金。补助额一般不超过50万元。
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扶持项目则采取事后补贴方式。对培训机构按山东省分配计划数量予以适当补助,培训补助额为省、市级培训机构300元/人,县级培训机构200元/人。对创业辅导机构按不超过开展创业辅导和管理咨询机构按不超过开展咨询工作实际发生费用的50%予以补助,补助额分别一般不超过20万和10万元。
据介绍,山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启动,可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吸附作用,促进全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