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优先支持项目
根据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为加强对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管理,鼓励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实施品牌带动战略,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促进我市外经贸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在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下,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对下列项目和企业给予优先支持。
(一)、市场开拓资金优先支持下列活动:
1、贯彻市场多元化战略,重点面向拉美、非洲、中东、东欧和东南亚等新兴国际市场的拓展活动;
2、支持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活动;
3、贯彻科技兴贸战略,支持高新技术出口企业和高附加值产品拓展国际市场的活动;
4、支持中小企业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等国际认证;
5、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产品出口;
6、支持我市的拳头产品、名优产品或主要带动我市农产品出口的产品出口;
7、经各级商务部门批准以及有外展经营资格的国内机构组织、组团参加的境外国际展销会或境外经贸考察活动。
(二)、市场开拓资金优先支持下列企业:
1、商务部财务体系联系企业;
2、梅州市外贸重点骨干企业;
3、梅州市拥有知识产权、自主品牌产品出口企业;
4、有出口实绩的企业。
梅州市对外经贸会计学会
二00八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