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小企业大舞台促进企业发展详读
今后,西宁市将采取一系列措施,鼓励自然人或者企业法人创办中小企业,凡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经营领域,中小企业都可以进入并依法从事经营生产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加以限制。
西宁市政府在刚刚出台的相关意见中规定:对初创的中小企业,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在规划、用地、注册资本登记等方面予以支持,允许通过土地整理、置换等办法解决中小企业建设用地;对初创的小企业,可按照行业特点降低公司注册资本限额,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减免登记注册费用。
鼓励自然人或企业法人依法以工业产权或非专利技术投资参与创办中小企业。允许以管理才能、技术专长等人力资本作价入股;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创办新企业的,其出资比例由全体股东协议确定,对出资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可不作限制。各级行政事业部门要为创办中小企业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各种免费咨询和信息服务;对拟创办中小企业的失业人员、留学归国人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等,由政府资助免费予以创业辅导。鼓励利用限制厂房、场地和楼宇建立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器”,通过政府租金补助方式扶持创业型中小企业进入“孵化器”发展。
来源: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6月06日何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