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州全力打造区域性中小企业孵化区
一是被命名为市级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及入驻企业,可享受三峡库区优惠政策、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小城镇建设的各项优惠政策和特色工业园区优惠政策。二是新入驻中小企业创业基地规模以上的企业,三年内所缴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按地方财政实得的20%,由税收收入归属地财政返还企业,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三是被市政府命名的小企业创业基地,自启动之日起五年内,基地新增税收地方财政实得部分的20%,由税收收入归属地财政安排用于创业基地建设。四是从2008年起,由区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设立万州区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专项经费。四是对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内建设项目的立项(核准和备案)、工商注册、消防、环保、规划、建管、产权等各种行政审批手续,由专人代办,区级相关部门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来源:万州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