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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行业应税所得率下调惠及大连7000余家中小企业



  近日,国税总局下发通知,下调八行业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所得率。记者从大连市国税局了解到,根据新的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标准,大连将基本依从“从低不从高”的原则,全市7000余家中小企业会从中受惠。

  应税所得率非所得税税率

  “首先澄清一点,此次国家下调的是‘应税所得率’,而非‘企业所得税税率’。‘应税所得率’是对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不是应纳所得税额)时预先规定的比例,是企业应纳税的所得额占其经营收入的比例。”为了更好理解这个概念,市国税局有关人士举了一个例子,某饮食企业年收入总额150万元,应税所得率为10%,那么应纳税所得额=150万×10%=15万,适用所得税税率不变仍为33%,则全年需要缴税=15万×33%=4.95万。

  这位人士表示,应税所得率的下调并非涉及所有企业,它只与采取核定征收中定率这种方式的企业相关。这类企业往往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收入以及成本费用核算资料等,以小企业为主。数据显示,在今年上半年,大连市国税局管辖的企业中,共有7270户企业采取了核定征收,比去年同期增加1806户,已入库税款3986.2万元。

  政策调整扶持中小企业

  记者了解到,本次调整对行业进行了细化,以前只分五个大行业规定应税所得率。“大行业内部不同子行业的利润率差别较大,对大行业进行细分,这样更符合行业内部各个子行业的实际情况,也便于税务机关操作。”有关人士表示,娱乐业由原先的20%~40%下调至15%~30%。饮食业下调至8%~25%、批发和零售贸易则下调至4%~15%,交通运输业调至7%~15%、制造业调至5%~15%、农林牧渔业调至3%~10%、建筑业为8%~20%。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下调应税所得率,主要也考虑到近一年来全国物价的大幅上涨,给许多中小企业的经营成本增加了不小的压力,推出此政策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减轻中小企业的负担。以大连一家经营文化用品年销售额200万元的零售企业为例,调整前应税所得率为7%,则企业全年需缴所得税=200万×7%×33%=4.62万;应税所得率下调为4%后,企业全年需缴所得税=200万×4%×27%=2.16万(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均为33%,但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下至3万元的企业,按27%税率征收所得税),这家企业可以少缴一半还多的所得税。

  “这次调整也是对小企业的一种扶持。大连将会按照国税局规定的应税所得率范围,‘从低不从高,不搞一刀切’的原则,对于目前偏高的企业进行调低。”市国税局有关人士表示。

来源:国税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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