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经贸委隆重纪念《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实施五周年
新疆经贸委隆重纪念《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实施五周年
近日来,新疆自治区经贸委积极开展一系列活动,隆重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实施五周年。
自2007年6月29日起,自治区经贸委在新疆日报、新疆电视台、新疆经贸网及新疆中小企业信息网上开辟专栏宣传《中小企业促进法》,同时还通过版报等形式对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改善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和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进行大力宣传。
6月29日《新疆日报》开辟专版纪念《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实施五周年,自治区主席助理、经贸委主任王永明发表了题为《新疆中小企业发展的回眸与展望》专文,回顾了自《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文件),依法开展各项工作,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框架和政策体系逐步建立起来;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推动中小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完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加强银企协作,大力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等,通过近几年的努力,中小企业的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呈现出质量、速度、效益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我区中小企业已进入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
同时强调,“十一五”时期,自治区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中小企业发展,大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来源:商务部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