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外资银行管理条例》有望下月初颁布
新《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实施进入倒计时。知情人士表示,该《条例》很可能在下月初正式颁布。
此前,新条例的征求意见稿因为规定外资银行“贷存比不得高于75%”以及“非境内注册法人银行只能吸收单笔个人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定期存款”而引起外资银行的异议。
对此,本报曾先后给予报道分析。贷存比问题主要是因为外资银行吸收存款来源有限,贷款资金来源主要依靠从母行或是同行拆借,目前贷存比普遍高达百分之几百,短时间内很难将贷存比降到75%以下。银监会在听取相关意见后同意设置宽限期,以使外资银行有时间达到监管要求。
而“100万元人民币定期存款”的门槛,由于个人客户通常不会将超过百万元的资金作为定期存款,这也基本封杀了非内地注册外资银行的个人存款来源。专家曾分析指出,一方面大多数外资银行不会将吸收人民币存款业务作为金融服务业全面开放后的重点业务,另一方面,如果外资银行对相关条款有异议而新《条例》仍颁布实施的话,外资银行可在WTO的框架内申请仲裁。
在8月下旬于北京召开外资银行座谈会征求意见后,银监会又于9月中下旬在上海等地现场约见部分外资银行,就《条例》的部分细节进行进一步沟通。相关人士表示,“两轮沟通后,监管部门将不会再与外资银行进行专门接触,而将择时公布《条例》,时间很可能是下月初。”
某外资银行相关负责人透露,在基本原则确定的前提下,监管部门在听取外资银行意见的基础上对意见稿中的少数细节进行了修改,但变动幅度不会太大。
来源:《国际金融报》记者 徐海慧2006-10-12 第01版
编辑: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信息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