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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决定吊销珍奥集团直销经营许可证



  进行不实宣传 误导社会公众

  本报北京9月30日讯 记者龚雯报道: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40条、第43条的有关规定,商务部决定吊销珍奥集团的直销经营许可证。

  据了解,珍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得直销经营许可后,通过媒体进行不实宣传,误导了社会公众,造成不良影响。为此,商务部责成珍奥集团进行整改。在整改期间,商务部又接到多次举报,反映珍奥集团申报材料存在严重不实的问题。经查,其中一些举报内容属实。例如,珍奥集团申报材料称,珍奥集团已形成“珍奥诺贝尔奖高科技品牌优势”。经调查证实,珍奥集团所称的诺贝尔奖高科技品牌并不存在,其产品也并未获得诺贝尔奖技术支持。珍奥集团在最初申报材料中就有虚假内容。

  来源:《人民日报》 ( 2006-10-01 第02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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