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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风险提示公告 参与非法证券活动不受法律保护



  本报北京9月14日讯 记者许志峰报道:中国证券业协会今天发布风险提示公告,投资者参与非法证券活动不受法律保护,投资者一定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

  据悉,近来一些不法机构和个人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兜售所谓“原始股”、“将在海外上市的股票”等,诱骗群众购买。这类所谓的“原始股”、“将在海外上市的股票”等完全是骗局。据举报,相当部分涉嫌非法发行股票的企业来自陕西、四川、黑龙江等地,且有向全国蔓延之势。

  中国证券业协会有关负责人提醒投资者,现阶段,我国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是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应在上述场所进行证券投资。投资者买卖证券应委托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经纪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进行。

  目前,非法中介机构主要有三类:一是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产权经纪公司”等为名,未经批准非法买卖、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证券;二是所谓外国资本公司或集团公司驻中国办事处,以给境内企业提供境外上市服务为名,未经批准从事未上市公司证券买卖;三是一些地方的“产权交易所”、“产权托管中心”违规从事证券业务。投资者不要通过此类中介机构买卖证券。


  来源:《人民日报》 ( 2006-09-15 第06版 )
  编辑: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信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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