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拟修改中小企业赠予继承税法
新华网东京8月15电 为了促进日本民间中小企业的代际平稳传承,日本经济产业省中小企业厅拟在2007年度的税制改革中提出建议,实行生前赠予情况下的“继承时纳税”,并废除对企业传承的父母亲年龄的限制。
“继承时纳税”是指子女在父母生前获得股份和资产的赠予时可以暂缓纳税,等父母亲去世、实际的继承发生时与继承税一并交纳。将赠予税与继承税合并有利于减轻生前赠予情况下子女的税收负担。
日本经济产业省还提出,废止在中小企业代际传承方面的年龄限制,经营企业的父母亲可以在50岁或60多岁提前退休,将企业有计划地提前交给孩子管理。此前,这方面的年龄限制是必须65岁以上。
经产省认为,上述改革将有利于民间中小企业在代际传承方面的平稳过渡。
来源:新华网 2006年08月16日
编辑: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信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