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市商行发挥地方银行优势力破难题
昆明市商业银行是云南省惟一的地方性股份制银行,其市场定位就是为地方经济服务、为中小企业服务,他们在解决和缓解小企业发展中遇到的资金困难和金融服务不足等方面有着特定的优势,也有着特殊的情感。正是因为这些得天独厚的优势,早在3年前,对市场反应灵敏的昆明市商业银行就看到了小企业贷款难的现状和小企业市场蕴涵的潜力,并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大胆创新服务,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地方经济的整体平衡和全面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05年,该行明确提出信贷工作要“增大对中、小型企业及个人消费性贷款的支持力度”、“大力发展中、小型优质客户,体现地方商业银行的特点”,体现“贷款投量优先、审批流程高效、差异化服务”的原则。并出台了“小企业融资指导意见”,对小企业融资业务的营销策略、准入条件、产品配置、产品定价、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尽职调查要点、审查与审批要点、后续管理要点及会计核算等进行细化指导。
昆商行在小企业贷款业务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首先,该行通过遍布市区和近郊经济活跃地段的71个营业网点及1200多名员工,与各级政府、企业和社团建立了多层次的密切联系,能够获得那些通常很难量化、检验和有组织逐级传递的一手信息,从而较准确地评估贷款风险和收益的平衡关系,并对之施以有效的管理。其次,该行是一级法人单位,总行就在昆明,有比大银行更短的决策半径和更快的服务效率,能够在经营重点上迅速与地方经济发展思路合拍。
基于明确的市场定位和特有的优势,昆商行从人员培训、经营模式、信用评级、激励机制、风险控制等方面,全方位实施小企业贷款的制度设计和业务流程再造,逐步形成了以商贸、服务行业为主、生产制造为辅的庞大的小企业客户群体。目前,该行客户总数近30万户,其中小企业占比超过了96%,主要集中于商贸业、服务业、制造业、民办医疗、民办教育等消费品领域。
以往无论贷款多少、客户大小,银行基本都只运用一套标准来放贷。小企业一般资产规模小、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不强、财务制度不健全,且因缺少土地、房产等固定资产,难以满足融资担保条件,往往难以获得银行贷款。为此,昆商行在市场细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适合小企业的金融产品,为解决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寻找对症“药方”。
向小企业主个人而不是企业发放贷款。针对小企业的特殊性,昆商行积极转变贷款方式,把小企业贷款纳入到个人贷款系列,连续推出了个人助业贷款、个人循环授信经营贷款、个人商用房贷款。去年下半年的一项统计,昆明市商业银行以上三类贷款总余额为6.68亿元,占其个人贷款余额的比例达40.81%。
通过融资担保公司,开辟小企业融资新通道。小企业资产规模小,可以用于抵、质押的有效资产不多,授信过程中可接受的担保措施乏力,第二还款来源不充分,为此,昆商行通过与融资担保公司合作,开辟小企业融资新通道。目前,包括云南省投融资担保公司、昆明市融资担保公司、云南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公司、盘龙区融资担保公司等在内共10家融资担保公司与昆商行开展了业务合作。该行由融资担保公司担保的授信业务达数亿元。
积极创新信贷操作方式。昆商行在信贷操作方式上也进行了很多创新,推出了联保协议贷款、法定代表人担保贷款等业务。其中,联保协议贷款的特点是以协议方式,组织专业市场的多个客户形成贷款联合体,以5户-7户为一组核定最高贷款额度,每次向其中的2户-3户发放贷款,由其余客户共同提供担保,也可由市场业主以其土地作抵押,对市场内经营规模和影响力较大的若干商户贷款给予最高额抵押贷款。法定代表人担保贷款则针对个私企业的业主和股东对企业控制力较强的特点,将借款企业的法人代表、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财务人员或实际控制人追加为借款保证人,要求其承担偿还债务的无限连带责任。
相关链接 国外依法促进中小企业贷款
从中小企业的发展现实看,中小企业由于受到自身和客观条件的限制,在市场经济竞争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需要法律的特殊保护。健全的立法是中小企业稳定发展的基本保障。在这方面,发达国家已经走在前面。如日本已形成一套以中小企业基本法为主干,由50多部专项法律构成的中小企业法律体系;美国1958年就通过了中小企业法,现已形成了政府帮助、扶持和保护中小企业的一套基本政策措施;德国在相关立法中规定了大量的中小企业促进措施,几乎每一项具体做法都有相应的法律进行调整。
来源:金融时报 记者 陈宜萍 苏丽霞 2006-07-07
编辑: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信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