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企说法 | 合规先行,行稳致远——常见风险之劳动用工篇
导 语
企业合规不是成本,而是企业最基础的护城河。
很多中小企业主将精力倾注于拓业务、增营收,却常陷入一个认知误区——“合规是大企业的事,等做大了再说。”直到劳动仲裁、行政处罚找上门,才惊觉一次用工疏忽,就能吞噬长期积累的利润。
值此「益企说法」首期开篇,我们选择从劳动用工这一最高频、最易“踩雷”的领域切入。本期聚焦入职、在职、离职全流程中的六大风险预警,助您把问题想在前面,把风险挡在门外。
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用工满30天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逾期,员工有权主张双倍工资,最长11个月,合同到期也要及时续签。
2、员工主动提出不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不能放任继续用工,应当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避免后续索赔。
社保合规不可突破
1、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无效。企业与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按照最低基数缴纳社保,均属于违法行为。
2、未缴纳社保后果:面临社保部门责令补缴、加收滞纳金;一但员工发生工伤,全部工伤待遇由企业自行承担。
工资、加班费合规
1、企业要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不得无故克扣、拖欠工资;企业制定绩效考核、罚款规则,需要经过民主程序并向员工公示。
2、工作日延时加班需支付150%工资;休息日加班优先安排调休,无法调休需支付200%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不得以调休替代,需支付300%加班费。
关于调岗、调薪、变更工作地点
企业单方随意调岗、降薪、变更工作地点,极易构成违法变更劳动合同。合法的调岗前提是要具备合理性、必要性,劳动合同中如果笼统约定“公司可任意调整岗位”的格式条款,极易被认定为无效。劳动合同重大变更,建议与员工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谨慎解除劳动合同
辞退员工不能口头通知,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事实依据、制度依据直接辞退,构成违法解除,员工可主张2N赔偿金。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直接辞退,应当先培训或者调岗,仍然无法胜任,方可依法解除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存在严重违纪解除的,务必固定违纪证据、履行通知程序。
员工离职后,及时出具离职证明、办理档案转移;扣押员工证件、拒开离职证明,如果造成员工损失,企业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用工证据留存建议
大量劳动案件企业败诉根源在于缺少证据。企业应当规范留存:劳动合同、入职材料、考勤记录、工资发放凭证、奖惩通知、沟通记录、解除送达凭证等资料。电子聊天记录做好备份,重要事项尽量落实为书面文件。
劳动用工合规不存在“小事”,建立全流程用工风险防控机制,规范入职、在职、离职管理,留存完整证据,才能有效减少劳动仲裁、行政处罚,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作者简介
邵文君
执业机构:北京瑞山律师事务所
执业领域:劳动争议、知识产权、民商事纠纷
从业履历:深耕企业合规领域多年,熟悉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相关法律事务工作,积累了丰富的法律事务经验,为企业提供法律顾问、知识产权顾问服务等。
联系方式:13601336147(微信同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