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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专项行动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的意见》要求,依据中央社会工作部、民政部、商务部、农业农村部相关工作规范,协同中国商业联合会乡村振兴专项工作,组织引导会员企业依法有序参与乡村全面振兴,规范接受社会捐赠、设立专项基金,强化精准赋能,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乡村振兴重大战略部署,坚持党建引领、协会统筹、企业主体、产业赋能、多方共赢,发挥中小企业贴近市场、机制灵活优势,聚焦产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构建长效务实帮扶机制,坚决防止形式主义,服务农业强国建设。

第二条 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治引领,服务国家大局。把党的领导贯穿全过程,强化意识形态责任,确保工作方向正确。

(二)坚持产业为本,实施精准施策。以产业合作为主线,聚焦实效,推动资源下沉、项目落地。

(三)坚持会员主体,广泛动员参与。充分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搭建平台,凝聚行业整体合力。

(四)坚持依法合规,严守公益底线。不开展违规评选表彰,严禁借乡村振兴违规收费、虚假宣传、牟利敛财。

(五)坚持公开透明,规范资金管理。捐赠及基金实行专款专用,全程可追溯、可监督、可核查。

第三条 总体目标

到2030年,协会系统累计引导不少于2000家会员企业参与乡村振兴项目;打造100个以上“企村共建”示范典型;培育500名以上乡村产业带头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中小企业服务乡村振兴制度模式。

第四条 搭建信息对接平台

在协会官网、公众号开设乡村振兴专栏,发布政策、需求、资源及案例;建立动态管理乡村振兴项目库,分类推送产业合作、产销对接、人才技术、公益帮扶等项目清单,实现供需精准高效匹配。

第五条 拓宽多元参与路径

鼓励会员企业以产业投资、技术合作、产销共建、公益捐赠、人才派驻、消费帮扶、果树认养等方式参与乡村振兴;支持企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建立稳定合作机制,推广“企业+合作组织+农户”模式,在乡村布局生产、加工、电商、仓储等业态,就近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

第六条 强化示范经验推广

系统总结会员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成熟经验与典型案例,通过协会平台集中宣传推广;组织优秀企业开展经验交流、实地观摩,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组织任何形式评比表彰。

第七条 深化公益帮扶行动

支持企业开展教育助学、医疗救助、文化惠民、留守群体关爱、基础设施援建等公益项目;推广“萤火虫计划”“乡村少年强”“果树认养”等成熟模式;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在重大灾害时组织企业捐款捐物,助力灾后重建。

第八条 强化政策对接服务

加强与中央社会工作部、民政部、商务部、农业农村部中国乡村振兴中心汇报衔接,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为会员企业提供政策辅导、申报协调等服务,协助争取专项资金、税收优惠、贴息贷款等支持;每年组织不少于10场政策解读活动,提升企业政策运用能力。

第九条 优化融资与基金管理

持续开展“百行千区万企”行动,搭建银企对接平台;推动金融机构创新专属信贷产品,落实优惠利率与绿色通道;依法依规接受会员及社会捐赠,设立乡村振兴专项基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重点支持产业发展、人才培育、公益帮扶,撬动社会资本投入。

第十条 强化技术人才支撑

组建乡村振兴专家智库,提供技术咨询、项目论证服务;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加速农业新技术、新模式转化应用;实施乡村产业带头人培育计划,年培训不少于100名产业人才;支持与山东财经大学共建乡村振兴学院,开展定向培养与专题实训。

第十一条 拓宽市场流通渠道

推动会员商场、超市、电商平台设立乡村振兴产品专区专柜,优先采购帮扶地区产品;组织企业参加产销对接会、跨境电商博览会等拓展市场;规划建设名优农产品展示交易中心,畅通农产品出村进城通道。

第十二条 加强宣传协同联动

深化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三餐四季”专栏合作,宣传乡村优质产品、典型案例与帮扶成效;加强与中国商业联合会乡村振兴专项工作协同,资源共享、活动共办、项目共推,形成商贸领域服务乡村振兴合力。

第十三条 健全组织保障机制

协会设立乡村振兴工作委员会,在党组织领导下统筹工作;秘书处设专门办公室,分支机构明确联络员,形成协同工作体系;每年安排不低于5%会费作为乡村振兴专项经费,捐赠及基金使用接受监事会、民政、审计部门监督;所有项目实行集体审批、台账管理,全程可追溯。

第十四条 严格考核监督问责

将乡村振兴工作纳入协会各部门、分支机构年度绩效考核;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进展,每年公开发布乡村振兴年度报告;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约谈整改;对借乡村振兴违规收费、弄虚作假、侵占挪用资金的,依规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

本行动方案由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办单位: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 技术支持:北京农商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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