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全民创业”突围中部崛起
“我们出台的非公38条,拿出的可都是真金白银。”6月23日江西省中小企业局非公办主任舒永忠告诉记者。
舒永忠所说的非公38条是日前出台的《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共有38条,七个部分。目前全国大部分省市都已出台了落实国务院非公36条的实施意见,而江西的做法是其中最为详细的,具体规定了
哪些企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财政支持。
在推进非公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发展上,江西的务实与“全民创业”有关。
2005年7月11日,江西省召开全省领导干部大会,着重讨论全民创业的问题。在江西实现新跨越的过程中,有几个数据耐人寻味。2005年江西省有非公有制企业75万户,注册资本1000亿元,从业人员440万人,相当于江西省城镇就业总数的68%;完成了江西省34%的
GDP,36%的财政总收入。江西经济的发展与非公经济息息相关。
江西省委书记孟建柱表示,一切工作围绕“富民兴赣”来做,迅速兴起全民创业热潮。
2005年7月23日,江西省出台了《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兴赣的若干意见》。此后仅四个月时间,江西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分别增长32.74%和16.26%,其中个体工商户的发展高于全国平均增长率近5个百分点。
在江西非公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困扰江西全民创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如融资难等问题仍未解决。为此,江西省专门成立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纳入江西省的财政预算,资金规模逐年加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非公经济企业的信贷和政策支持。同时,江西还率先出台政策,允许非公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解决融资难题。
此外,对知识和技术含量比较高的第三产业,江西省的做法是,“对非公有制经济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经税务部门审核,自开业之日起,免征1-2年企业所得税。”
舒永忠向记者表示,已经把责任分解到全省30多个职能部门,由他们陆续出台相关配套文件。“部门配套文件没有时间表。”舒永忠强调,“写在江西省非公38条里的,我们肯定会兑现。”
由于各种优惠政策涉及到几十个部门,江西省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和分管的各个职能部门副厅长组成的落实江西非公38条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责成和监督各部门对政府承诺的优惠政策的落实。
江西省也首次对非公经济并购国有企业给予了政策优惠。《意见》规定,非公经济参与国有企业分离的社会职能和辅业改制,在资产处置、债务处理、职工安置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凡符合税法规定免税条件的,经有关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商务部最新统计显示,今年1至5月,中部地区实际利用外资近15亿美元,同比增长10.5%,超过2.78%的全国平均增长水平,比西部地区的增幅高出1.74个百分点。
在中部崛起的进程中,中部省份之间的竞争也将越来越激烈,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副司长林哲莹日前表示,中部地区的“向好因素”刺激了外商对这一地区的直接投资。因此江西如何在中部地区把“向好因素”发挥好将有赖于江西省政府部门的务实。
对此,舒永忠告诉记者,“国务院扶持中部崛起的优惠政策目前已经下发给地方,其中有关于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部分。接下来我们会抓住这个机遇,出台相关可操作性、有针对性措施。”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张凤安 记者张凤安2006年06月27日
编辑: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信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