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不准民企“安家”民宅
据新华社北京6月21日电 居民楼里开公司常见的扰民、危及公共安全等问题今后有望逐步得到解决。北京市工商局已发布相关通知,暂停为登记地址为民用住宅的企业办照。目前已经在居民楼里开设的公司可以继续经营。
今年前3个月,仅朝阳区注册的公司就有60%以上的办公地点设在居民楼。不允许在民宅办企业之后,由于写字楼、商用住宅的租金价格明显高于居民住宅,中小企业创业者将有可能受到影响。与此同时,一些靠出租房屋的房东的租金收益也会大幅降低。
据了解,如果房屋主管部门经审批将民宅的用途变更为“商用”,还允许进行公司登记。
来源:哈尔滨日报 2006年06月22日
编辑: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信息部